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今天听同事在說 她姐姐離婚了
原因是男方出軌
男生決定要對出軌對象負責
對方是個離過婚的女人
房子歸小孩名下
小孩由女方撫養
男生被罵垃圾人
我聽了好難過
難過結局
難過他被罵
也許我不是當事人
也許我不是她親戚
但是
站在外人角度
大家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
這樣已經算是和平收場吧
她有失有得
他有得有失
畢竟這是他們討論後的決定...
沒有對或錯....
todayfish的部落格
todayf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